发布时间:2024-06-25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根据标准化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申请立项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用锂离子电池安全要求》等12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计划项目予以公示(见附件1、2),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24日。如对拟立项标准项目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标准立项反馈意见表》(见附件3)并反馈至我司,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强制性国家标准立项公示反馈)。
公示时间:2024年6月25日-2024年7月24日
联系电话:010-68205261
附件:
1.《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用锂离子电池安全要求》等12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征求意见稿)
2.强制性国家标准立项建议书
3.标准立项反馈意见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2024年6月25日
附件: 1.《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用锂离子电池安全要求》等12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征求意见稿).doc 2.强制性国家标准立项建议书.doc 3.标准立项反馈意见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