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一届“创业江苏”科技创业大赛宿迁地方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2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宿迁市科学技术局

政策主题:创业创新,资质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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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一届“创业江苏”科技创业大赛宿迁地方赛的通知

宿科发〔2023〕22号

各县(区)科技局,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经发局: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环境,依据《省科技厅关于举办第十一届“创业江苏”科技创业大赛暨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江苏赛的通知》(苏科高发﹝2023﹞69号),现就举办第十一届“创业江苏”科技创业大赛宿迁地方赛通知如下:

一、大赛名称

第十一届“创业江苏”科技创业大赛宿迁地方赛

二、大赛主题

领跑新赛道,创新赢未来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宿迁市科学技术局

(二)承办单位

宿迁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四、参赛条件

大赛分团队组和企业组进行比赛。曾在前十届“创业江苏”科技创业大赛总决赛、前十一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或行业总决赛获奖的团队和企业不得参加本届大赛。

(一)团队组参赛条件

参赛项目在报名截止前尚未在国内注册成立企业、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团队,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计划2023年12月前在我市落户。

(二)企业组参赛条件

企业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拥有参赛项目的知识产权,无不良信用记录,非上市企业,2022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其中2022年1月1日之前注册的企业在2023年7月31日前,必须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

五、赛事安排

(一)报名参赛

自评符合参赛条件的团队和企业自愿登录“创业江苏”科技创业大赛官网(www.jscyds.cn)统一注册报名,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6月23日

(二)资格确认

报名截止后,各地登录大赛管理系统,对照参赛条件,对辖区内已报名注册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和参赛资格确认,确认通过的报名项目为有效报名项目。

(三)县区选拔

2023年7月3日前,由各地负责,筛选优秀项目,推荐参加市赛。各地市赛参赛名额按有效报名数占比分配。

(四)市级决赛

通过“项目路演+专家提问”的方式,组成专家组对项目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名次。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2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6个;优秀奖若干。

七、支持政策

(一)获得市级决赛一、二等奖且落户市区的项目,直接纳入宿迁市科技计划项目现场考察名单。

(二)对获得市级决赛一、二、三等奖项目的分别给予1.5万元、1万元、0.5万元现金奖励。

八、其他事项

(一)各地科技部门牵头负责本辖区大赛的组织工作,各县(区)组织参赛项目不少于50个,市经开区组织参赛项不少于20个,其他功能区组织参赛项目不少于10个。市级决赛各地推荐名额根据各地有效报名数量另行确定。

(二)各地要高度重视,严格执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加强对大赛全流程的监督检查,规范工作程序,严格工作流程,提高大赛质量。

(三)各地要建立参赛项目长期跟踪和服务机制,特别是对大赛获奖项目,提供更多政策支持和增值服务。

联系人:鲍建行电话:0527-84358818

 

宿迁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