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17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我省降尘自动监测工作,保证降尘自动监测数据准确性、运行稳定,我厅组织起草了江苏省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环境空气降尘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请你单位研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于2025年1月16日前反馈我厅,无意见也请正式回复。征求意见稿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官网(http://sthjt.jiangsu.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环境空气降尘自动监测技术规范》标准文本
3.《环境空气降尘自动监测技术规范》编制说明
4.标准征求意见回执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12月17日
(联系人:梁宵;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中和路100号,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邮编210019;联系电话:025-69586334、13813381946,邮箱:liangxiao@jshb.gov.cn)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docx 2《环境空气降尘自动监测技术规范》标准文本.pdf 3《环境空气降尘自动监测技术规范》编制说明.pdf 4标准征求意见回执.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