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18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政策主题:创业创新,资质荣誉
苏科区函〔2022〕372号
各设区市科技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发挥创新型县(市)对全国县域创新工作的引领作用,科技部决定在全国启动建设第二批创新型县(市)。现将《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创新型县(市)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科办农〔2022〕158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设区市科技局结合本地区实际,推荐创新能力位居本地区前列的省创新型示范县(市)、省创新型试点县(市)进行申报,优先推荐省创新型示范县(市),每个设区市限额推荐1家。
二、请各申报主体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编写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主体责任,严禁虚报数据、提供虚假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
三、请各设区市于2022年12月8日前,将推荐函、创新型县(市)推荐汇总表,以及创新型县(市)建设方案、县(市)基本信息表、县(市)2021年创新能力数据采集表各16份(均需加盖设区市科技管理部门公章),报送至省科技厅区域创新处。省科技厅将择优推荐上报。
联 系 人:区域创新处邓逸民
电 话:025—57713191
电子邮件:qyc_kj@js.gov.cn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成贤街118号科学会堂南楼617
邮 编:210018
附件: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创新型县(市)申报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11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