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08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镇江市财政局 镇江市科学技术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镇财教〔2022〕46号
各市(区)财政局、科技局,镇江新区财政局、科信局,镇江高新区财政国资局、科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创新能力建设计划)的通知》(苏财教〔2022〕73号),现将该笔资金下达给你们(金额及项目详见附件),相应增列2022年度“科技条件专项”(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编码:2060503),共安排130.79万元。专项用于技术转移输出方、技术转移吸纳方和技术合同登记机构等的奖补。
请你们接到通知后,抓紧将资金拨付至有关单位,并加强监督管理。相关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应严格按照省科技计划管理办法和科技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的组织协调和实施管理,专款专用。
附件:
1.2022年度江苏省技术转移奖补资金项目经费汇总表
2.2022年度江苏省技术转移奖补资金(技术转移输出方奖补)项目经费表
3.2022年度江苏省技术转移奖补资金(技术转移吸纳方奖补)项目经费表
4.2022年度江苏省技术转移奖补资金(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奖补)项目经费表
镇江市财政局
镇江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0月17日
附件:
附件1-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