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11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连云港市科学技术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连科〔2022〕101号
各县、区科技局、徐圩新区经发局,高新区科经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全市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创造良好的科学研究安全环境,现将《科学研究实验安全风险评估操作指南(试行)》转发给你们。请通知辖区内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企业研发机构参照相关要求,落实科学研究实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认真做好科学研究实验安全风险评估与备案工作。
附件:关于印发《科学研究实验安全风险评估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连云港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