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21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根据《江苏省化工重点监测点认定标准》(苏化治〔2019〕5号)、《苏州市化工重点监测点认定程序和监管办法》(苏府办〔2020〕116号)和《关于加强全省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外化工生产企业规范化管理的通知》(苏化治〔2021〕4号)等文件要求,苏州市工信局牵头组织市发改委、科技局、公安局、人社局、资规局、水务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应急局、数据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消防救援局等14个部门和专家,于2024年11月19日对吴江区上报的苏州巨峰绝缘新材料有限公司、吴江市曙光化工有限公司等2家拟申报苏州市化工重点监测点企业进行了实地踏勘;于2025年2月26日召开苏州市化工重点监测点认定审核工作专题会议,就属地上报已基本完成问题整改和材料补充完善的上述2家企业进行专题会商,并对原通过市政府认定公布的苏州市化工重点监测点旭川化学(昆山)有限公司申请变更经营主体事宜进行研究。
经各部门认真审核并书面征求意见:苏州巨峰绝缘新材料有限公司符合各项认定标准,建议将其认定为苏州市化工重点监测点;吴江市曙光化工有限公司因部分条件达不到认定标准,此次认定评审不通过;旭川科技(昆山)有限公司在不改变旭川化学(昆山)有限公司原通过监测点认定的四至范围、产品种类及产能、污染物排放类别和总量、身份有效期的前提下,建议同意由其承继苏州市化工重点监测点身份。
现将审核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社会各界如有异议,请于3月31日前以书面或者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地址:苏州市三香路998号10号楼319室,邮编:215004;电话/传真:0512-68616319;电子邮箱:clgyc@szgxj.suzho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