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03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宿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宿迁市建设长三角先进制造业基地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宿发〔2021〕9号),对企业销售收入首次达到10亿元或新上一个10亿元台阶、首次达到百亿元或新上一个百亿元台阶的,市政府授予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宿迁突出贡献企业家”称号。
经企业申报及各县区工信、税务部门初审、市税务部门核实,征求市发改(信用)、公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人社等部门意见后,确定宿迁市2022年度突出贡献企业家拟表彰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2月3日—2月9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来电反映,联系电话:0527-84338543(业务咨询),0527-84338535(违纪举报)。
附件:宿迁市2022年度突出贡献企业家名单
宿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