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1-04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盐城市生态环境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盐环办〔2021〕371号
各驻县(市、区)生态环境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环局、市局盐南分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事业环保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苏环规〔2019〕5号)和《关于印发〈盐城市生态环境局环保示范性企事业单位评选暂行办法〉的通知》(盐环办〔2021〕131号)的有关规定,经企业自主申报、各驻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审核推荐、局机关相关处(室)及各直属单位审核,局务会研究决定:江苏富乐德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等13家企事业单位为盐城市2021年第二批环保示范性企事业单位,现将评定结果予以公布(具体名单附后)。
特此通知。
附件:盐城市2021年第二批环保示范性企事业单位名单
盐城市生态环境局
2021 年 12 月 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