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江苏省农业品牌与市场建设专家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8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点赞

收藏

转发

关于优化江苏省农业品牌与市场建设专家库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

江苏省农业品牌与市场建设专家库自2019年建立以来,为我省近年农业品牌化和市场化建设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随着农业市场信息工作内涵与外延的不断拓展,特别是随着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市场营销等工作内容的增加,现有专家库不能充分满足相关技术支撑的需要。为更好发挥专业技术人员在全省农业农村市场信息建设工作中的咨询服务、决策参谋、项目评价等作用,进一步提升科学决策和管理规范化水平,丰富和完善专家库专业结构,我厅决定在原专家库的基础之上面向全省重新征集农业农村市场信息领域的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业务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好的个人信誉,能够公平、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从事相关专业领域生产、教学、科研等工作满5年以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以上,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到中级技术职务;

(三)熟悉农业农村统计、农产品市场营销、品牌建设、农业经营管理、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等相关专业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标准规范及技术应用等;

(四)身体健康,有意愿参加相关咨询服务、项目评审等工作,并能确保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年龄在60岁以下,超龄自动退出,首次入选年龄不超过58岁(1963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程序

申请入选专家库,以自愿为原则,采取直接申请或单位推荐方式。

(一)直接申请方式。由申请人填写《江苏省农业品牌与市场建设专家库专家申请表》(见附件1)、《江苏省农业品牌与市场建设专家库专家汇总表》(见附件2,可不加盖公章),并附个人身份证、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及2寸彩照一张,寄送到厅市场与信息化处(综合统计处)。同时请申请人将汇总表、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电子版打包发送至jsscyxxhc@126.com。

(二)单位推荐方式。在征得被推荐人同意的基础上,由推荐单位组织其填写专家申请表,并附个人身份证、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及2寸彩照一张,推荐单位填写汇总表并加盖公章,统一寄送到厅市场与信息化处(综合统计处),同时请推荐单位将汇总表、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电子版打包发送至jsscyxxhc@126.com。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推荐的,由所在设区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汇总报送。

(三)省级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意见后,正式发文予以公布。

三、有关要求与说明

(一)本次专家库入选采取聘期制,期限三年。聘期内如发生信息变更的,需及时向厅市场与信息化处(综合统计处)反馈更新信息。

(二)原入选江苏省农业品牌与市场建设专家库的专家,其专家资格有效期到2021年11月底;有意愿继续参与农业市场信息工作的专家需按照本次征集要求重新申请入库。

(三)《江苏省农业农村市场信息专家库专家申请表》、《江苏省农业农村市场信息专家库专家汇总表》可在江苏省农业农村厅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四)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5日前。

联系人:刘飞;联系电话:025-86263275。

附件:1.江苏省农业品牌与市场建设专家库专家申请表

          2.江苏省农业品牌与市场建设专家库专家汇总表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0月15日

附件: 1.江苏省农业品牌与市场建设专家库专家申请表.doc 2.江苏省农业品牌与市场建设专家库专家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