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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白酒质量要求 第3部分:米香型白酒》 等38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和修改单(报批稿)意见的通知

关于征求《白酒质量要求第3部分:米香型白酒》等38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和修改单(报批稿)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现就《白酒质量要求第3部分:米香型白酒》等38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和修改单(报批稿)公开征求意见。请各有关单位或个人于2024年11月14日前将《意见反馈表》以寄回、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我单位,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邮编:100088

传真:010-82260667

电子邮件:spxfpbzc@samr.gov.cn

 

2024年10月14日

附件: 《白酒质量要求 第3部分 米香型白酒》等38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和修改单报批稿.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