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04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资质荣誉
为推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更高质量发展,加快打造绿色创新发展新高地,2023年9月,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与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示范区执委会联合印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绿色发展领军企业评选方案(试行)》。经企业申报、地方审核、专家评估和集中会审等环节,形成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绿色发展领军企业入围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5日-6月19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意见,通过传真、邮寄等方式反馈至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书面意见请写明依据并注明意见提出人的姓名、工作单位(盖公章)、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
联系人:周建华
联系电话:025-86266134
传真:025-86266097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176号
邮政编码:210036
附件: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绿色发展领军企业入围名单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