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做好我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相关解读

发布时间:2024-12-31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人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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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相关解读

一、初定范围对象

1. 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才。

2. 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3. 企业总部在我市的专业技术人才。

4. 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南京人才居住证、紫金山英才卡等的外籍人员,可在我市申报评定职称。

二、申报时间和网址

申报时间:每年1月1日至11月30日。

申报网址: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https://www.jssrcfwypt.org.cn/)职称专栏,使用江苏智慧人社APP或支付宝扫码登录个人账号,在“职称服务”栏目中选择“职称初定申报”-“在线办理”进行申报。

三、初定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考核合格。

2. 有行业准入要求的,应先取得相应有效的执业资格。

(二)学历和工作年限条件

1. 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本专业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可初定技术员职称。

2.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3. 具备硕士学历或学位,或具备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考察合格,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4. 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考察合格,可初定中级职称。

5. 2021年及以前取得相应层级学历(学位),按省有关规定做好过渡工作。

6. 教师系列初定按市、区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四、初定查询

1.进度查询:申报人可在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的“个人中心”-“我的事务”中查询申报信息及审核意见。

2.证书查询:登录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职称专栏,在“职称服务”栏目中选择“职称证书在线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