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推动全市铸造行业提升发展重点举措》的通知

关于印发《推动全市铸造行业提升发展重点举措》的通知

各市、区经发局,句容市工信局,镇江经开区科信局,镇江高新区科发局:

《推动全市铸造行业提升发展重点举措》已经局党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于每月28日之前上报工作推进情况。

联系人:尹晨,电话:80822136,邮箱:zjszbc@126.com

 

镇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9月20日 

推动全市铸造行业提升发展重点举措

为推动全市铸造行业提升发展,积极为产业强市建设提供坚实基础支撑,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结合镇江实际,制定重点举措如下。

一、政策依据

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国家发改委2023年第7号令)

2.《关于推动全省铸造和锻压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工信装备〔2023〕403号)

3.《镇江市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2024-2027年)》(镇工信办〔2024〕57号)

二、思路与目标

鼓励引导铸造企业改造提升,加快推动铸造工艺设备更新,有效提升全市铸造行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水平。

到2026年,全市铸造行业总体水平进一步提高,工艺装备先进性明显提升,生产现场环境显著优化,累计打造铸造行业省级以上智能工厂(车间)6家、市级以上绿色工厂10家、三星级以上上云企业15家。

三、重点举措

1.凝聚各方共识。铸造是装备制造业不可或缺的工艺环节,是我市汽车及零部件、航空航天等装备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撑。各地要充分发动,加大宣传贯彻力度,引导企业统筹兼顾当前及长远利益,增强政治意识,共同推动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加强对企业的指导与服务,提升铸造企业对改造提升重要性的认识,变“要我改”为“我要改”,形成政府、企业同向发力新局面。

2.加强政策指导。通过邀请专家现场指导及开展培训等方式,指导铸造企业采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工艺装备,改造提升现有铸造工艺装备水平。积极推广应用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铸造装备,加快推进手工线改造提升。指导企业加强现场环境精细化管理,推行建立6S(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安全)管理制度。引导企业主动淘汰投用15年以上老旧低效铸造设备。

3.加大资金支持。积极帮助铸造类企业争取国家“两重”“两新”政策、省制造业贷款贴息、制造强省建设专项资金等上级资金。安排市级专项资金,支持市区铸造类企业加快改造更新。对限制类铸造工艺装备提升为鼓励类和更新淘汰投用15年及以上老旧铸造设备的更新项目,适当提高资金支持额度。丹阳市、句容市、扬中市结合自身实际参照执行,市区各地可配套安排专项资金予以叠加支持。

4.培育标杆企业。筛选一批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等方面具有较高水平、工艺装备先进的铸造企业,指导申报绿色工厂、智能工厂(车间)等称号及资金项目,积极打造全市铸造行业标杆企业。定期组织开展铸造企业现场观摩、座谈交流等活动,分享先进铸造经验。

5.坚决淘汰落后。不定期组织对铸造企业开展抽查,加强铸造领域工业“散乱污”企业整治;对新发现的淘汰类铸造工艺装备,立行立改,淘汰拆除;对逾期不淘汰的,会同有关部门单位通过吊销生产许可证、吊销排污许可证、停止供电等举措,依法依规处置。

6.严格节能执法。加大铸造行业节能监察力度,强化铸造能耗总量、能耗强度、重点用能设备监察指导。对铸造能源消耗超国家及地方限额标准的,会同有关部门申请并执行差别化电价。

7.形成推进合力。各地要高度重视铸造行业提升发展工作,落实专人,细化举措,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要结合部门职责和当地实际,会同生态环境、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发展改革、供电等有关部门单位共同开展工作,齐抓共管、综合施策,共同推动我市铸造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8.加强协调服务。针对铸造工艺装备改造涉及的项目立项、能评、环评、安评、土地等手续,各地要积极协调发展改革、生态环境、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等有关部门给予重点支持,为铸造企业改造提升创造良好条件。

 

附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鼓励、限制、淘汰类铸造工艺装备)

 

附件: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

(鼓励、限制、淘汰类铸造工艺装备)

第一类鼓励类

十四、机械

3.60万千瓦及以上发电设备用转子(锻造、焊接)、转轮、叶片、泵、阀、主轴护环等关键铸件

4.铸造装备:高紧实度粘土砂铸造成套装备,高效自硬砂铸造成套设备,消失模/V法/实型铸造工艺及装备,壳型铸造、精密组芯造型、硅溶胶熔模精密铸造工艺及装备,砂型3D打印/切削快速成型工艺与装备,轻合金高压/低压/挤压/差压/半固态等铸造工艺与装备,自动化智能制芯设备,外热风水冷长炉龄大吨位(10吨/小时以上)冲天炉,高温合金真空熔炼定向凝固设备,钛合金真空感应熔化设备,金属液自动化转运及定量浇注设备,金属液(铸铁、铸铝)短流程铸造工艺与设备,铸件高效自动化清理成套设备,铸造专用机器人;铸造用树脂砂、粘土砂等再生循环利用技术及设备,环保树脂、无机粘结剂造型和制芯技术及设备

11.关键铸件、锻件:高强度、高塑性球墨铸铁件,高性能蠕墨铸铁件,高精度、高压、大流量液压铸件,有色合金特种铸造工艺铸件,高强钢锻件,耐高温、耐低温、耐腐蚀、耐磨损等高性能轻量化新材料铸件、锻件,高精度、低应力机床铸件、锻件,汽车、能源装备、轨道交通装备、航空航天、军工、海洋工程装备领域用高性能关键铸件、锻件

12.关键密封件:高精密液压铸件(流道尺寸精度≤0.25毫米,疲劳性能测试≥200万次)

13.关键模具:匹配6000吨以上压铸机的超大型一体化压铸模具(半周长度>4500毫米),汽车高真空复合精密压铸模具

十六、汽车

2.ADI铸铁,高强度铝合金、镁合金、粉末冶金;先进成形技术应用:3D打印成型的扩大应用,一体化压铸成型,异种材料先进连接技术

第二类限制类

六、钢铁

2.铁合金、铸造生铁用步进式烧结机,180平方米以下带式烧结机(铁合金烧结机、铸造用生铁烧结机除外)

3.有效容积400立方米以上1200立方米以下炼钢用生铁高炉

12.单机120万吨/年以下的球团设备(铁合金、铸造用生铁球团除外)

十一、机械

32.10吨/小时及以下短炉龄冲天炉

33.有色合金六氯乙烷精炼、镁合金SF6保护

34.无旧砂再生的水玻璃砂造型制芯工艺

38.铸/锻造用燃油加热炉

46.不采用自动化造型设备的粘土砂型铸造项目、水玻璃熔模精密铸造项目、规模小于20万吨/年的离心球墨铸铁管项目、规模小于3万吨/年的离心灰铸铁管项目

第三类淘汰类

一、落后生产工艺装备

(五)钢铁

3.钢铁生产用环形烧结机,步进式烧结机(2025年12月31日),9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8平方米以下球团竖炉,铁合金生产用24平方米以下带式锰矿、铬矿烧结机,铸造生铁生产用24平方米以下烧结机

4.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钢用生铁高炉(河北省450立方米及以下炼钢用生铁高炉),200立方米及以下铁合金生产用高炉,200立方米及以下铸造用生铁高炉(其中配套“短流程”铸造工艺的铸造用生铁高炉为100立方米及以下)

5.用于熔化废钢的工频和中频感应炉(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取缔“地条钢”有关要求淘汰)

6.3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不含铁合金转炉)(河北省4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30吨及以下炼钢电弧炉(不含机械铸造,高温合金、精密合金等特殊合金材料用电弧炉),化铁炼钢

(十)机械

11.砂型铸造粘土烘干砂型及型芯

12.焦炭炉熔化有色金属

13.砂型铸造油砂制芯

17.仅用于去除金属零部件表面氧化皮的酸洗工艺、酸洗项目(为产品制造配套项目除外)

23.无磁轭(≥0.25吨)铝壳中频感应电炉

24.无芯工频感应电炉

26.5吨/小时及以下冲天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立即淘汰,其他区域2025年12月31日)

二、落后产品

(九)轻工

12.铸铁截止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