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30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镇江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镇江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优秀保护单位推选活动的通知》(镇文广旅〔2023〕17号)要求,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从2023年5月6日开始组织开展推选活动。经市、县(区)两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自愿申报,各市、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共遴选和推荐了19家市、区级非遗项目优秀保护单位推荐对象,市文广旅局对各市、区报送的推荐对象进行了初审,有17家符合推荐要求,2家因不符合推荐要求,被取消参加评审资格。
11月29日下午,市文广旅局组织了专家评审活动,17家被推荐对象以PPT形式进行了工作汇报,按评分高低确定了最终名次,前15名为2023年度镇江市非遗代表性项目优秀保护单位拟推荐对象,特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为:11月30日―12月4日。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与镇江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联系。联系地址:镇江市南徐大道68号;联系电话:0511-87055516;邮箱:562104657@qq.com。
附件:2023年度镇江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优秀保护单位名单
镇江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