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2-08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工信部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发改委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财办建〔2024〕2号),南京市收到本地区逐级上报的4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金龙客车制造有限公司、南京广通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江苏建康汽车有限公司的申请材料,涉及新能源汽车9902辆,补助资金61554.5314万元。按照清算通知要求,市工信局会同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等单位,对上述4家企业进行了财务审查和资料审核,并进行了实地抽查。经初步审核,上述4家企业9902辆新能源汽车满足申报要求。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2月14日18时。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及时与市工信局联系,联系电话:025-68788826(业务咨询)、025-68788856(纪检监察)、025-68788799(值班电话)。
附件:南京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地方公示车辆信息表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