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5-26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规定,规范电镀企业污染物排放,加强电镀行业环境管理水平,我厅组织编制了《电镀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请你们认真研究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于2021年6月26日前反馈我厅,电子版请一并反馈至联系人邮箱。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电镀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3.电镀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5月25日
(联系人:吴冬飞、侯兴;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176号;联系电话:15996473750、025-86266213;传真:025-56616099;电子邮箱:wudongfei@yqhbw.com、hhu_hx@163.com)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docx 2.电镀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doc 3.电镀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