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24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各区工信局,江北新区、各国家级开发区经发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的指导意见》(苏工信服务〔2020〕657号)《南京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服务型制造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意见》(宁工信〔2022〕136号)等文件精神,提高我市服务型制造整体发展水平,根据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八批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市开展第八批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包括示范企业和示范平台两个类别。示范企业申报主体为制造业企业,示范平台申报主体为从制造业企业衍生出的服务平台或第三方专业服务平台,包括应用服务提供商。申报单位应符合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基本条件(附件2),并按要求提供《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申报材料》等相关内容(附件3)。
二、遴选原则
(一)突出成效。重点考察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型方面的成效,包括服务要素投入、服务收入占比、服务对收入和利润增长的贡献率等,实现向产业链两端延伸、向价值链高端攀升。
(二)注重创新。聚焦自主创新、融合赋能、绿色集约、提质增效,以先进制造业集群和产业链培育为引领,深入挖掘在模式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等方面具有的代表性和示范性,鼓励各类主体通过创新,加快转型升级。
(三)鼓励融合。引导制造业企业以服务为纽带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融合,加强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以此提升资源效率和专业协作水平,降低交易成本和合作风险,提升服务能力。
三、其他事项
为便于材料备查,申报第八批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的单位均需提供2份纸质材料及电子版;请各区工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对本区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申报材料要件齐全、内容完整且符合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基本条件。所有申报单位均需填报“无违法违规记录及质量安全事故承诺书”(附件4)。各区纸质材料、电子版收齐汇总后连同盖章版推荐文件、汇总表(附件5),于8月4日前反馈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18551624546,025-68788889
邮箱:735966873@qq.com
附件:
1.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八批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的通知
2.江苏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遴选条件
3.江苏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申报材料
4.无违法违规记录及质量安全事故承诺书(南京市)
5.江苏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申报情况汇总表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21日
附件: 1.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八批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的通知.pdf 2.江苏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遴选条件.pdf 3.江苏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申报材料.docx 4.无违法违规记录及质量安全事故承诺书(南京市).pdf 5.江苏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申报情况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