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9-08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盐城市科学技术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一、评估条件
(一)瞪羚企业评估条件:
1.市瞪羚企业培育库在库培育企业;
2.四年前年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
3.近四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高于20%,且最近一年正增长;
4.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强。
(二)潜在独角兽企业和独角兽企业评估条件:
1.市潜在独角兽企业培育库在库培育企业;
2.潜在独角兽企业、独角兽企业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潜在独角兽企业:①尚未上市;②成立5年之内且估值不小于1亿美元,或成立5-9年且估值为5-10亿元美元。
(2)独角兽企业:①成立时间不超过十年;②尚未上市;③最近一轮投资估值超过10亿美元。
二、相关要求
1.市瞪羚企业培育库、潜在独角兽企业培育库在库企业应报尽报;
2.2022年新入库企业无需提供评估材料,2020、2021年已入库企业按要求提供评估申报书。
三、材料报送
企业填写评估申报书提交至所在地区主管部门审核,各地于9月20日前将本地区推荐函、申报汇总表及申报材料报市科技局高新处。
四、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高新处联系人:韦君
联系电话:0515-68083600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