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6-25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规定,规范酿造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提升业环境管理水平,我厅组织编制了《酿造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请你单位研究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于7月26日前反馈我厅(电子版请一并反馈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官网(http://hbt.jiangsu.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附件:1.各有关单位名单
2.酿造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3.酿造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联系人:南京大学 马思佳,通讯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邮编:210046,联系电话:17805112665,电子邮箱: sjma@nju.edu.cn;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 顾爱武,联系电话:025-86266162)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6月25日
附件: 1.各有关单位名单.docx 2.酿造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doc 3.酿造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