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无锡市、江阴市重大产业项目专项资金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产业强市”主导战略,有效引导和鼓励重大产业项目引进和培育,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我委组织开展2023年度无锡市、江阴市重大产业项目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1、首次申报:项目符合《江阴市重大产业项目专项资金申报操作规程》(澄发改办〔2020〕9号)要求。已完成核准或备案,能评、环评等建设手续完备,首期投资已到位且已实质性开工。项目实施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2、续报项目。
3、项目投资额统计截止日为2023年4月30日(发票日)
二、申报流程
项目通过江阴市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申报服务平台进行申报,网址:http://221.228.70.22:9090。
1、项目首次申报时需提供资料:
资金申请书(网上打印)、资金申请报告、营业执照及单位法人身份证、项目建设批准文件(备案或核准文件、环评、能评、规划用地许可证、建设用地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项目本期完成投资额清单表格及发票、享受市优质项目供地政策情况说明、建设投资合同及发票、近2年财务报表、其他相关佐证材料(企业信用报告等)。
2、项目续报年度资金时需提供材料:
资金申请书(网上打印)、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江阴市重大产业项目专项资金批复文件、专项资金下达通知及前期政府资金到账凭证、项目本期完成投资额清单表格及证明发票、建设投资合同及发票。
3、网络申报截止时间6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蒋登极 0510-86861021;邮箱:86861021@163.com
附件:
1、江阴市重大产业项目专项资金申报操作规程(澄发改办〔2020〕9号)
2、资金申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