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2-06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政策主题:创业创新,引导扶持
苏科区发〔2021〕268号
各设区市科技局,各有关县(市、区)科技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新发展理念,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创新型示范县(市、区)建设工作指引〉的通知》(苏科区发〔2021〕163号),省科技厅组织开展了江苏省创新型示范县(市、区)建设工作。
经有关县(市、区)政府申报、各设区市科技管理部门推荐,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咨询,确定南京市江宁区等10家县(市、区)为首批江苏省创新型示范县(市、区)(见附件)。
各有关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发挥建设主体作用,推动本地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抓好体制机制全面创新、创新创业政策落实、主导产业创新发展、创新创业要素集聚、科技创新为民惠民等重点任务,着力探索具有自身特色的高质量发展模式,打造创新能力突出、创新成果丰硕、创新特色鲜明、创新引领作用强劲、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引领高地,为在新发展阶段“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谱写好“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首批江苏省创新型示范县(市、区)建设名单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12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