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建设最佳实践案例的函

发布时间:2022-12-26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商务部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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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建设最佳实践案例的函

商资函〔2022〕5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以下简称试点示范)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决策部署。2015年5月,国务院批准在北京率先实施综合试点,此后连续批复3轮试点方案。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上宣布,支持北京打造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2021年4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在天津、上海、海南、重庆4省市开展试点,形成了“1-4”的试点示范格局。

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试点示范省市围绕方案目标任务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开展差异化探索,创新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持续向全国复制推广。此次我部商有关部门选取部分示范性强、实用性好、市场主体反映积极的创新举措,提炼形成8项最佳实践案例,现印发你们,供各地在工作中借鉴。

 

商务部        

2022年11月12日

附件:
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最佳实践案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