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8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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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宁发改高技字〔2021〕607号

江北新区经发局,各区(开发区)发展改革委(经发局):

为全面落实我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自主创新体系建设,提升我市产业发展水平和创新能力,根据《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组织开展2021年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领域

1.我市确定的“4+4+1”主导产业领域、“五大地标产业”和“八大产业链”等相关产业领域。

2.国家、省和市明确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3.促进新旧动能转换的互联网+、数字经济、共享经济、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产业。

4.具有较大影响力和市场前景的地方特色产业。

二、申报条件

1.符合《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定位明确,发展思路清晰,任何和目标合理。

2.主要依托单位是行业龙头,具有技术领先优势的高成长型企业或高校、科研机构等,在所属领域拥有先进的研发试验设施和专门的研发场地,能够对突破制约产业转型升级和重点产业发展的关键性技术研发提供有效支撑和保障。

3.具有承担过市级以上科研计划或标准制定等经历,拥有一批授权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有待工程化开发、技术含量高和市场前景好的科技成果和技术储备,有较强的带动性和辐射作用。

4.鼓励开展产学研实质性的联合共建,联合开展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服务模式创新,促进相关产业的创新和发展。

5.管理和团队完备,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机构和管理队伍,建立了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拥有一定规模和较高水平的人才队伍及专职科研人员,技术带头人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6.经认定的独角兽、瞪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优先支持。

三、申报要求

1.请江北新区经发局、各区(开发区)发展改革委(经发局)填报《南京市市级工程研究中心汇总表》(见附件1),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编制《南京市市级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编制大纲见附件2)、《南京市市级工程研究中心申请表》及附表(见附件3)一式2份(申请报告正反面打印,并用标签纸标明相关材料类型,申请表用Excel格式,申请表及附表放在申请报告的首页一起装订)。

2.江北新区经发局、各区(开发区)发展改革委(经发局)要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10月15日前,正式行文报送我委(汇总表及申报材料电子档发送至邮箱wangjiudi0201@163.com),我委将进行综合评审,择优批复。 

附件:

1.南京市市级工程研究中心汇总表.xls

2.南京市市级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提纲.docx

3.南京市市级工程研究中心申请表及材料附表.xls

4.符合增加名额条件的区(开发区).pdf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8日      

(联系人:王久第,68789562)

附件: 1.南京市市级工程研究中心汇总表.xls 2.南京市市级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提纲.docx 3.南京市市级工程研究中心申请表及材料附表.xls 4.符合增加名额条件的区(开发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