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9-22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京市农业农村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资质荣誉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都市农园项目,搭建都市农园项目对外展示推广平台,提高都市农园项目知名度、美誉度,促进乡村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满足市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现将2022年都市农园社区体验中心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内容
1.在南京主城区建设都市农园和优质地产农产品社区体验中心,进行都市农园项目以及南京优质农产品互动展示、体验。
2.联合各类媒体对都市农园社区体验中心进行宣传推广,孵化都市农园的粉丝群,提升南京农产品品牌知名度。
3.对接各产业链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建立紧密的合作、联结机制,带动地产农产品销售,实现联农带农。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需为具备一定的农产品销售、产品研发、宣传推广能力的法人主体,合法经营,无信用审查不良记录。
三、申报程序
意向申报主体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市级通过资料审查、评审等程序,择优确定符合条件的项目实施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后下达立项通知。
四、申报要求
1、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申报单位要围绕相关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附件),并对上报实施方案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方案要具体、可行、科学,明确项目可行性、建设地点、建设方案、资金预算等内容。请于2022年9月30日前将实施方案连同立项审批、设计方案、营业执照以及信用审查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一式3份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处。
2、明确资金用途。财政补助资金专项用于都市农园社区体验中心基础设施建设、产品的研发以及宣传推广等方面。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挪用,严禁骗取、套取项目资金。
3、强化绩效管理。项目单位要认真编制项目实施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目标进行实施。立项批复后的绩效目标和评价指标作为后续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的直接依据。
联系人:胡敏婧 联系方式:025-68786097
附件:2022南京都市农园社区体验中心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参考格式)
南京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