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办便函〔2021〕214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评选和管理工作,我部在《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考核管理规定》(环发〔2013〕135号)的基础上,组织修订并编制了《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及修订说明(见附件1和2),现公开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8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 耿润哲、金晟
电话:(010)65645733、65645719
传真:(010)65645730
邮箱:nongcunchu@mee.gov.cn
附件:1.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2.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1年5月24日
(此件社会公开)
附件: 1.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pdf 2.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