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关于深化百日清零行动加强钢铁等重点领域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深化百日清零行动加强钢铁等重点领域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苏应急〔2022〕22号

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局:

为深化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行业领域“百日清零行动”,补齐短板、扫清盲区,着力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现就进一步加强相关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防范,提出以下要求。

一、钢铁企业

1.保持高炉顺行,减少停开炉作业频次;高炉风口平台、出铁平台加强喷爆风险防控,减少平台作业人员,平台操作室远离高炉侧应设置逃生通道。

2.转炉操作室朝向转炉侧应砌设防爆墙封闭,不得留有观察孔(窗);严格转炉平台喷溅影响区域人员管控,每台转炉作业人数不超过3人(包括炉前炉后区域)。

3.煤气柜等煤气危险区域严格规范设置固定式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置,并将监测数值远传至有人值守岗位;按标准建立煤气防护站,加强涉及煤气的作业安全管理;不得将蝶阀+U型水封作为可靠隔断装置;加强涉煤气作业人员的持证管理,未取得特种作业证的不得上岗;推行煤气柜无人值守、集中管控。

4.企业员工宿舍应设置在远离冶炼炉、煤气柜及煤气管网等危险源的位置;企业应履行员工宿舍火灾防范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火灾防范安全管理。

二、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

1.加强安全监测、预警联锁装置的维护保养和使用,确保在浇铸过程中对铝液位、水流量温度等的监测预警联锁切断功能有效;安全监测预警联锁系统使用和报警的记录应长期保存,不得删除。

2.加强熔炼和铸造过程中作业人员在班在岗情况的检查,严禁脱岗、睡岗、串岗等情形;浇铸过程应有管理人员带班带岗。

3.联合工信等部门开展落后工艺装备淘汰,鼓励企业用倾动式熔炼炉代替固定式熔炼炉,液压式提升装置替代钢丝绳卷扬系统。

4.停止使用不符合“铝7条”要求的设备设施和装置。

三、粉尘涉爆企业

1.严格落实涉爆粉尘清扫制度,企业应每日向属地应急管理部门报告粉尘清扫情况并拍照备查,确保作业现场、生产设备内部、除尘管道、除尘器内部无积尘。

2.加强粉尘作业现场的人员管理,优化工艺流程,减少粉尘涉爆区域的作业人数。

3.加强泄爆片、隔爆阀、惰化装置、火花探测、水喷淋等安全设施的经常性维护保养并记录,确保可靠有效。

4.做好粉尘作业场所的通风,确保空气流通。

请各地迅速将以上要求通知到所有相关企业并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同时要将以上要求纳入精准执法、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清零行动等工作中一并部署安排,采取明察暗访、四不两直等手段,加大对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督促企业完成整改闭环,对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处重罚。

联系人及电话:踪波,025-83321516。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