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5-07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中共江苏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江苏省铁路办公室 国铁上海局集团南京铁路办事处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苏安办〔2025〕4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加强安全风险管理,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根据《江苏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管理条例》规定,省有关部门和单位编制了本行业领域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目录。
现省安委办、省工信厅联合公布《江苏省民爆企业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目录(修订版)》,省安委办、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公布《江苏省交通运输领域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目录〔城市公共交通、内河(不含长江)水上交通、公路运营、航道船闸运行〕》,省安委办、省铁路办联合公布《江苏省地方铁路工程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目录》,省安委办、省铁路办、国铁上海局南京铁路办事处《江苏省铁路运输领域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目录》。以上目录可在省应急管理厅和省有关部门网站上下载。
请各地、各有关部门督促指导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有关企业(单位)认真学习,对照目录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并按照条例规定主动报告,有效提升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水平。
附件:
1.江苏省地方铁路工程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目录
2.江苏省铁路运输领域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