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发布时间:2022-02-08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中国共产党常州市委员会 常州市人民政府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点赞

收藏

转发

关于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为全面落实“532”发展战略,“十四五”期间,全市将安排500亿元以上政策性资金,撬动8000亿元以上社会资本投入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打造长三角产业中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政策:

一、提升产业发展能级

1.争创国家级产业集群

对新获评的国家级集群,给予集群促进机构最高100万元奖励;对经评审的集群内重点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单个集群累计奖励最高2000万元。

2.建设接续发展企业梯队

实施“登峰计划”,对营业收入首次超1000亿元、500亿元、100亿元的企业,结合技术创新、绿色发展、产出效益等指标,分别给予最高1000万元、500万元、200万元奖励。

培育“领军企业”,对新入选“世界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的制造业企业,分别给予最高3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200万元奖励。

扶持“专精特新”,对新认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市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设备投入5000万元以上的技改项目,参照现有市重大项目设备投入奖励政策执行。

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壮大,对新评定规模以上工业和服务业企业,按照当年对地方贡献增量部分给予50%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3.强化重大项目招引

对新引进的世界500强企业投资的项目、省级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及其核心高管和顶尖人才,当年协议注册外资超5000万美元的优质外资重大项目或两年内固定资产投资超过10亿元的内资项目,根据三年内地方贡献总额“一事一议”给予支持。

加强对北京、上海、深圳等央企、外企、上市公司重点集聚地区优质项目招引力度,对新引进的行业龙头、技术领先、产品附加值高的产业类项目,按照新设独立法人企业投产3年内地方贡献总额的1%奖励引荐人,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分期建设的,按一期地方贡献奖励。

对列入常州市重大项目库、技术设备投入超亿元技改项目库的制造业项目,在竣工或投产后进行设备投入奖励。对属于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及汽车核心零部件、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先进制造业项目,最高按照设备投入的12%奖励,单个项目最高1000万元;对其他项目,最高按照设备投入的6%奖励,单个项目最高600万元。

4.打造“常州制造”品质标杆

对新获评“中国质量奖”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个人),分别按最高50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新获评“江苏省省长质量奖”或“江苏省省长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奖励,个人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获评国家、省质量标杆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对新获评中国工业大奖、表彰奖、提名奖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奖励。

二、推动企业“智改数转”

5.加快企业智能化改造

对新认定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省级示范智能车间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

通过政府采购,为全市中小微企业开展“智改数转”免费诊断,每年重点支持30个企业开展智能工厂(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诊断、300个企业开展智能车间诊断;对当年服务本地企业合同开票结算金额累计达1000万元以上或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元,服务企业数量不少于10家的服务商,分档给予上述订单开票结算金额的10%补助,最高200万元。

对纳入市“智改数转”项目库,且获得智能化改造提升项目贷款的制造业企业,按同期LPR标准的50%给予贴息,单个项目最高200万元;对利用自有资金改造投资超1000万元的企业,按智能化设备及工业软件投入不超过5%进行补助,最高200万元。

6.加速企业数字化转型

构建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对完成与国家顶级节点对接的二级节点建设单位,给予最高150万元的奖励;对接入企业300家以上的二级节点运营单位,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对接入本市二级节点、标识注册量超1000万、有2个以上典型标识应用场景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的奖励。

支持本地供应链级、行业级、区域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壮大发展,对服务企业超500家、连接设备超5万台的平台,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对新获评国家级“双跨”平台、两化融合类示范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对新获评省级工业互联网示范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培育省级“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对先导区内的“5G+工业互联网”建设项目,每个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总额最高200万元;打造省级“5G+工业互联网”全连接工厂,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建设多场景融合、多系统集成、多设备协同的“5G+工业互联网”应用项目,每个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入选省级5G应用优秀案例,每项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7.壮大新兴数字产业

加强集成电路、工业软件等重点领域支持力度,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首轮工程流片和购买IP费用给予最高50%的支持,对集成电路专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软硬件投资给予最高20%的资助,对销售收入突破一定规模的集成电路企业分档给予一次性补助,对集成电路产业基金投资本地集成电路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对新获评国家级工业互联网APP优秀解决方案、省级工业软件优秀产品和应用解决方案,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省级以上新认定的首版次软件,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对新入围国家信创目录、省信创图谱的产品,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1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年度累计最高50万元。

8.加强工业信息安全保障

对当年服务本地企业10家以上,且工业信息安全业务营收超300万元的服务商,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省工业信息安全防护的星级企业,按五星、四星、三星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三、完善产业创新体系

9.打造高水平创新平台

对获得国家和省立项的重大科技、产业公共创新平台,按国家或省实到资金1:1配套,国家级最高1亿元,省级最高5000万元支持;对无国家和省资金支持的平台,给予国家级最高2000万元、省级最高1000万元支持;对新迁入我市的国家级重大科技、产业公共创新平台,给予最高2000万元支持。

对新认定国家、省级企业研发平台,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

10.聚力核心技术攻关

实施核心技术攻关工程,对承担国家核心技术攻关的项目,按国家拨付资金的50%给予配套,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对承担省核心技术攻关的项目,按省拨付资金的30%给予配套,单个项目最高200万元;推动重点项目攻关“揭榜挂帅”,按不超过项目实际付款额的30%给予补助,最高500万元。

11.强化标准和知识产权引领

对主导制订国际、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新承担国际、国家和地方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秘书处工作的企业,分档择优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和20万元奖励;对承担国家、省技术标准创新的基地或获得国家、省标准创新贡献奖一等奖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建立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每家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资金支持;设立中小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补助资金,对市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1000万元以下的,按同期LPR标准的50%给予贴息,同一企业最高50万元。

12.支持创新产品首购首试首用

对新认定的省级、苏锡常首台(套)智能化重大装备,给予单台(套)产品售价最高30%的奖励,最高1000万元;对省级、苏锡常首台(套)产品,实施政府首购,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业绩,对具有不可替代专利、专有技术的,采购人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对列入《常州制造创新产品推广应用推荐目录》的产品,支持制造商对产品首张订单投保,最高按年度实际支付保费的80%给予补贴,单个产品最高50万元。

四、加速绿色转型

13.推行用能预算管理

统筹关停、整合、压减、节能改造等方式腾出的用能指标,纳入用能预算统一管理,优先支持需落实能耗置换要求的省、市重大产业类项目以及重点技改项目,推动能源要素向单位能耗产出效益高的产业和项目倾斜。

14.支持企业节能改造

鼓励企业实施绿色化改造项目和重大节能环保装备(产品)产业化项目,对年节能量不低于200吨标煤(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不低于100吨标煤)、设备投资不低于100万元的节能改造项目,按最高500元/吨标煤节能量进行奖励,最高200万元。

15.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支持工业企业实施循环经济、清洁生产项目,对设备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节水改造项目节水量达5万吨以上)的项目,按循环利用及减排效果进行奖励,最高200万元。

16.建设工业绿色制造体系

对新获评国家级绿色产业基地、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的单位,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新获评工信部绿色设计产品的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对新获评省级绿色循环发展示范区、绿色工厂、绿色领军企业称号的单位按最高50万元给予奖励。

17.支持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开展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加快制定和实施水电气等资源要素差别化政策,以评价结果为依据,强化正向激励,推动A、B类企业加速发展质效提升,反向倒逼,推动C、D类企业转型升级。

五、做强生产性服务业

18.深化“两业”融合试点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单位,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项目,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物流枢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

19.加快示范载体建设

对新认定的省级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集聚示范区,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重点领域工业设计研究院)、质检中心、产业计量测试中心(计量中心)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50万元奖励。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四星级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20.培育标杆企业

对新认定的省级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领军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支持世界500强、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的物流企业在常设立采购配送中心、业务管理中心、单证管理中心、结算中心等区域总部,根据地方贡献总额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六、推动产融结合

21.优化财政支持方式

统筹市级各类产业专项资金,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扩充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加大对十大先进制造业集群、八大高成长性产业链的投资支持力度;加快龙城金谷发展,鼓励各类基金参与产业类新项目招引,对入驻的基金及管理机构给予地方贡献的80%作为奖励,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办公用房补贴,对机构高管给予地方贡献全额奖励。

22.强化并购基金支持

发挥龙城科创母基金引导作用,与国内外知名投资机构合作,协同我市产业龙头企业,设立总规模超50亿元的市场化并购基金,支持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做大做强、补链强链。

23.助推产业融资

扩充信保基金规模至20亿元,健全“基金+担保+银行”共担风险机制,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设立2000万元融资担保专项资金,鼓励融资担保机构发挥融资增信作用;增资转贷资金至10亿元,为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提供转贷服务,优先为市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提供政策性担保和转贷服务。

24.支持企业股改上市

对进入辅导备案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对北交所、上交所、深交所以及境外主流市场申报、上市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科创板“双百行动计划”重点后备企业入库、股改,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奖励,以及上年度研发费用10%(最高100万元)的奖励。

25.鼓励上市公司再融资

对上市公司再融资并将募集资金75%以上投回本地的,股权融资按照5‰给予奖励,最高200万元;制造业企业债券融资按照0.1‰给予奖励,最高50万元。

七、优化营商环境

26.优化政务服务

围绕“投资建设”和“市场准入”两大领域,设置“专项一窗”,为重大项目、“专精特新”企业等提供“一窗办理”集成服务;设置“一件事”“一网通办”“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特色专窗,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27.强化土地要素保障

每年供应13000亩建设用地用于工业项目,重点保障重大项目、先进制造业项目、上市公司再融资项目和重点上市后备企业项目;对于上一年落户的优质外资制造业项目,本年度给予项目承载板块相应的土地要素支持;鼓励产业项目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对不改变用途的现有工业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可免于增收土地价款。

28.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

在环境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考核要求、环境管理体系较为健全的产业园区,对环境影响较小的项目,推进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简化项目环评。

29.培育高技术技工人才

对评选为“龙城工匠”的技能人才,给予每人10000元的奖励;支持“新工科”改革试点等产教融合新模式培育产业高端人才,鼓励在常学校探索“校企双岗双聘”,对参与双聘的企业、高校人员经审评合格后给予每人每年最高10万元奖励。

开展技能人才培训,对经培训取得急需紧缺工种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按每人1000元—4000元给予补贴;开展新型学徒制培养工作,对经培训合格的职工,按每人每年4000元—8000元给予补贴;支持企业参评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全省优秀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以及博士后工作站(国家级)或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30.给予优秀企业家工作生活便利

对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的优秀企业家,授予荣誉称号,重点向对常州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家颁发“常商服务卡”,提供政务服务、子女入学、体检就诊、旅游观光、通行便利等方面的公共服务。

本政策适用于常州市区,根据政策执行绩效,市和辖区、常州经开区两级原则上按1:1分担资金;溧阳市政策兑现市级按照15%比例给予补助;涉及地方贡献奖励的政策,按现行财政体制执行。

与本政策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产业扶持资金就高不重复享受(授牌认定类除外)。

本政策由市委、市政府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商市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金融监管局等主管部门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