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2-20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依据《江苏省生态旅游示范区评定规范DB32/T2307—2013》,省文化和旅游厅与省生态环境厅组织旅游、生态等方面的专家对2021年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申报单位进行现场评定,建湖九龙口景区达到标准要求,拟批准为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现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0日至2021年12月24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形式向省文化和旅游厅资源开发处或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反映,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及地址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方法: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南京市中山北路255号(210003)
联系电话:025-83421683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210036)
联系电话:025-86266031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