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13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苏文旅传〔2022〕104号)要求,在自愿申报、设区市推荐、省厅专家组评审的基础上,经综合评议,南京市中山陵园管理局等14家单位达到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标准,名单公示如下:
1.南京市中山陵园管理局;
2.南京市夫子庙-秦淮风光带风景名胜区;
3.徐州市龟山景区;
4.常州市东方盐湖城景区;
5.苏州市太湖湿地世界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6.南通市如皋水绘园景区;
7.连云港市连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8.连云港东海水晶博物馆;
9.淮安市西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西游乐园);
10.淮安市里运河文化长廊清江浦景区;
11.盐城市大丰荷兰花海景区;
12.扬州花园国际大酒店;
13.扬州市个园景区;
14.泰州市文旅景区运营有限公司(凤城河景区)。
我国公民和法人机构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2022年12月19日前,通过电话实名向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反映,同时以书面方式提供事实理由和相关依据、证据,以及反映人姓名、工作单位(或反映机构名称)、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方式(邮寄时间以邮戳为准),以便核查。
邮寄地址及邮编:南京市中山南路89号江苏文化大厦1203室(C区),210005。
联系电话:025-83421860,传真:025-83419068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