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24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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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申报工作的通知

苏建函质安〔2023〕410号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建质〔2014〕103号)规定,为鼓励建筑企业加强工法的研发和应用,加快技术积累和科技成果转化,增强建筑业科技创新能力,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建质〔2014〕103号)规定申报条件的工法。

(二)从公布之日起已超过有效期8年规定,有创新和发展的省级工法。

二、申报程序

江苏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申报按属地管理原则,由企业自愿申报,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根据申报情况,适时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工法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后予以公布。

三、申报要求

(一)2023年度江苏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的申报时间为2023年8月24日—2023年9月25日。

(二)每项工法由1家企业申报,企业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住建厅旗舰店(https://www.jszwfw.gov.cn/col/col140123/index.html)“企业服务”栏目中的“优质工程、工法、新技术”填写申报信息生成带有“SJGF”水印的申报材料,经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后扫描原件上传系统。

(三)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推荐的工法申报材料核验后上传。

联系人:厅质安处 罗捷025-51868638

                            李明025-51868639

 

附件:2023年度江苏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申报材料说明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8月24日      

附件: 2023年度江苏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申报材料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