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修订征集工作开始!

发布时间:2025-08-14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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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修订征集工作开始!

新材料产业是战略性、基础性产业,也是高技术竞争的关键领域。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新材料集群发展,持续助力新材料技术创新和应用示范,我局拟修订《苏州市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面向全市新材料研发生产单位公开征集新材料产品相关信息,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领域

结合省“1650”和市“1030”产业体系,《目录》修订征集领域包括先进金属材料、化工新材料、纳米新材料、先进碳材料、绿色建筑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高性能功能纤维材料,以及其他前沿新材料,重点考虑突破新材料产业短板技术和“卡脖子”技术的新材料产品。

二、征集要求

(1)申报的重点新材料产品应是已完成产业化开发建设,尚处于市场验证或初期应用阶段的产品,如涉及与工信部《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和《江苏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同类的产品,相关性能要求可对照参考,但不得与上述工信部、江苏省工信厅发布目录中的产品重复。(已进入《苏州市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产品无需重复申报)

(2)申报的重点新材料产品拥有已授权或处于实审阶段的发明专利。

(3)申报的重点新材料产品应在品种、规格、性能或技术参数等方面有重大突破,技术含量及附加值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县级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组织辖区内单位积极申报,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认真审核把关,后续我局将以征集的材料为参考修订《目录》,并加强对目录内重点新材料产品的政策支持。

请各新材料研发生产单位积极申报,按时填写产品信息征集表等相关材料报送至各县级市(区)工信部门,联系方式如下:

附件:苏州市重点新材料产品信息征集表

附件:
苏州市重点新材料产品信息征集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