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特种设备重要部件安全性能专项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4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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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特种设备重要部件安全性能专项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系统提升特种设备本质安全水平,推动全省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持续向好,根据《江苏省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方案和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苏市监〔2024〕47号)要求,省市场监管局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特种设备重要部件安全性能专项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

本次监督抽查的特种设备重要部件为2023年以来生产或销售的电梯门锁、电梯缓冲器、液化石油气瓶阀、压力管道用密封垫片,详见《2024年度特种设备重要部件安全性能专项监督抽查工作清单》(附件1)。

二、抽查方式

本次监督抽查从特种设备重要部件生产或销售环节抽取样品,在实验室通过检测方式对样品安全性能进行验证,具体按照《2024年度特种设备重要部件安全性能专项监督抽查工作方案》(简称《工作方案》,附件2)要求执行。

三、组织实施

(一)承检机构。为保证工作有效开展,省市场监管局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作为承检机构做好本次监督抽查的技术服务工作。其中,省特检院电梯中心负责电梯门锁、缓冲器安全性能监督抽查技术服务工作;省特检院氢能中心负责液化石油气瓶阀安全性能监督抽查技术服务工作;省特检院国化中心负责压力管道用密封垫片安全性能监督抽查技术服务工作。

(二)时间安排。2024年6月至12月,开展监督抽查工作,工作结束后完成抽查分析报告。其中,9月底前,承检机构完成电梯门锁、液化石油气瓶阀安全性能验证及结果确认;12月底前,承检机构完成电梯缓冲器、压力管道用密封垫片安全性能验证及结果确认。

(三)抽查过程。生产环节。实施监督抽查前,承检机构应当提前联系被抽查单位当地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由当地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指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参加现场抽查并监督抽样过程。实施监督抽查时,承检机构应当向被抽查单位出具《监督抽查通知函》(附件3),现场填写《监督抽查确认单》(附件4),并经现场抽查各方签字确认;同时承检机构应当对抽查过程进行影音记录,并留存关键见证资料。销售环节。承检机构应当在购买样品后3日内通过快递将《样品确认书》(附件5)寄送样品标注生产企业进行确认。

(四)抽查费用。本次监督抽查工作由省市场监管局组织,不向被抽查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四、工作要求

(一)承检机构要建立健全制度机制,规范抽样和检测行为,落实本次监督抽查工作各项要求,确保抽查报告真实齐全、数据准确、结论正确。监督抽查过程中,发现存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所规定的严重事故隐患时,应当立即书面报告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和省市场监管局特设处。

(二)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监督抽查工作,积极派员参加现场抽样,并对抽样过程实施监督和指导,确保公平、公正。

(三)被抽查单位应主动配合监督抽查工作,涉及现场安装的部件,要及时补齐备件,尽量减少对项目进度的影响。对抽查结果、抽查过程、检测方法、标准适用、样品真实性等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抽查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省市场监管局特设处提出书面异议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工作中发现问题,可与省市场监管局特设处联系。

省市场监管局联系人:钟厦025-85012208。

承检机构: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1.电梯门锁、电梯缓冲器:省特检院电梯中心

座机/手机号:0512-63295618/15962188309

2.液化石油气瓶阀:省特检院氢能中心

座机/手机号:0519-83907801/18015857199

3.压力管道用密封垫片:省特检院国化中心

座机/手机号:0512-58173663/15895681880

 

附件:附件(1-5)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9日

附件: 附件(1-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