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省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29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创业创新

点赞

收藏

转发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省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

宁科通〔2022〕6号

江北新区科创局、各区(园区)科技(人才)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2〕24号)要求,现将我市组织开展2022年度省创新能力建设计划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请各单位按照省厅通知(可在江苏省科技厅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目内下载,省科技厅网站网址:http://kxjst.jiangsu.gov.cn/)要求,认真组织2022年度省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对申报资格条件、申报资料完整性与真实性等方面认真审查,严格把关,以确保项目申报质量。申报单位须重视科研诚信和安全生产工作,各区(园区)按照省科技厅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审核推荐责任和廉政风险防控要求,并负责提供申报单位信用审查报告。

2. 各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要加大重大项目组织力度,对重大科研设施、省技术创新中心、省工程技术联合实验室、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新型研发机构建设项目须先填写项目会商简表(另发)。项目会商简表及信用审查报告由各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汇总后于2月18日18:00前报市科技局,逾期不予受理。

3. 市科技局与省科技厅会商后,通知项目单位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kjjh.jspc.org.cn/。

4. 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重大科研设施、省技术创新中心、省工程技术联合实验室、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新型研发机构建设项目申报材料一式八份,其他项目一式六份(纸质封面,平装订)。除另附材料外,申报材料纸质版须与网上系统提交最终版一致。

5. 经省市两级会商后同意申报以及无须会商的项目由项目申报单位于2022年3月8日17:30前完成材料的网上报送,并将审核完成确认提交后的申报材料纸质版于3月11日17:30前递交至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2区市科技局A233、A234窗口(江东中路265号,地铁二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请报送材料人员携带市民卡),逾期不予受理。

6. 市科技局部门及联系人:

市科技局科研机构处:

白宾锋  68786389(重大科研设施预研筹建)

李貌  68786387(省实验室、工程技术联合实验室)

陈健  68786386(技术创新中心、科技公共服务平台)

市科技局科技成果处:

顾庆华  68786252(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奖补)

何方  68786254(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奖补)

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

申辰  68505233

朱鹏晖  68505237

 

附件: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2〕24号)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月29日  

附件: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2〕24号).docx 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附件1-6.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