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实施意见》(苏办发〔2021〕15号)和《关于深化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镇办发〔2021〕25号)等文件要求,受镇江市生态环境局委托,镇江市新区益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镇江市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规定(草案)》)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针对此项工作向公众征求意见及建议。
一、征求意见事项
为了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管理,防治污染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节约和合理利用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草案)》。本市行政区域内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适用本规定。
《规定(草案)》共五章三十条。主要包括总则、管理措施、监督保障、法律责任、附则。目前,《规定(草案)》(详见附件)已编制完成,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二、征求意见形式
公众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欲针对《规定(草案)》提出意见及建议的,可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联系评估责任单位或评估实施单位。
三、联系方式
(一)评估责任单位:
单位名称:镇江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吴魁华
联系电话:0511-84453622
(二)评估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镇江市新区益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15051110608
电子邮箱:zjydpg@163.com
单位地址:镇江市丁卯吾悦广场写字楼1715室
附件: 镇江市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规定(草案)
镇江市生态环境局
镇江市新区益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