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7-18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根据财政部等四部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5〕17号)要求,我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工作。共收到南京等8个设区市上报的南京金龙客车制造有限公司等17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2021-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清算申报材料,涉及5727辆新能源汽车,申请清算资金6299.4924万元。
按照清算通知要求,我厅组织对上述17家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对申报企业和车辆进行了财务审查和重点抽查。根据资料审核、财务审查和重点抽查结果,上述17家企业5355辆新能源汽车符合申报要求,共申请清算资金5945.5726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2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及时与省工信厅联系,联系电话:025-69652834(业务咨询)、025-69652843(信访举报)。
附件:江苏2021-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申报省级公示表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