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疫情应对丨解读《关于帮助市场主体着力稳定经济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

发布时间:2022-04-27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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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帮助市场主体着力稳定经济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

2022年4月24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帮助市场主体着力稳定经济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通政发〔2022〕18号,以下简称《稳增长政策50条》)。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2月26日,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措施》(苏政发〔2022〕1号,以下简称“苏政40条”),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加快恢复发展,夯实经济稳定运行、质量提升的基础。

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落实国家和省系列助企惠企政策,深化“六稳”“六保”工作,应对疫情不利影响,提振市场主体信心,促进经济稳定发展,我委牵头研究制定了50条稳增长政策措施。在制定《稳增长政策50条》过程中,我们主要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深化政策研究。在深入研究国家、省近期出台的稳增长政策举措的基础上,配合市政府研究室对2020年出台的“苏政50条”、2021年出台的“苏政30条”落实情况进行梳理。同时会同市相关部门重点学习“苏政40条”,将国家、省出台的政策吸收融合,研究提出我市稳增长50条政策措施。

二是汲取先进经验。认真学习苏州、无锡、浙江、广东等地相关政策文件,结合南通实际,吸收好的经验做法。《稳增长政策50条》中借鉴了苏州、浙江关于保障用工、用能和广东保障企业权益等做法。

三是广泛征求意见。坚持“开门定政策”原则,召集多轮座谈会、征求意见会,广泛听取各板块、各部门和部分企业代表的意见建议,根据各方面意见不断修改完善,力求最大程度集聚各方智慧、响应各方需求,积极应对疫情不利影响。

二、主要内容

《稳增长政策50条》围绕帮助市场主体、稳定经济增长,从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加快服务业行业恢复发展等八个方面,提出了50条政策措施。政策有效期至2022年底。

一是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共11条,包括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纾困帮扶力度、落实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减免相关行业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缓缴社保费、降低医保缴费比例、加快专项资金执行等。其中第1至8条和第11条直接吸收国家、省里政策,第9、第10条结合南通实际进行完善,比如第10条加快出口退税进度,“苏政40条”提出“把办理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我市自我加压,提出将“平均时间压缩至4个工作日”。

二是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共7条,包括用好用足新增再贷款额度、加大对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推动小微金融增量扩面、提升普惠金融服务水平等。其中第13条加大对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直接吸收省里政策,其余6条结合南通实际完善和研究出台,比如第15条推出“一码通”贷款码,开通“融资好通”一站式服务热线(88113333),以及第18条组建建筑业发展基金,就是我市的个性化举措。

三是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共7条,包括实施国有企业房租减免、返还工会经费、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加快工程验收交付、强化大宗商品价格监测预警、加强企业用工服务等。其中第20条返还工会经费和第24条强化大宗商品价格监测预警直接吸收省里政策,其余5条结合南通实际作了完善,比如第23条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整治行动、第25条加强企业用工服务。

四是支持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共3条,包括支持工业企业“智改数转”、支持中小微企业成长、用好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平台并引导资源要素向先进生产力集聚。3条均为契合南通实际的个性化政策。

五是加快服务业行业恢复发展。共7条,包括促进餐饮业恢复发展、扩大本地旅游产品消费、实施公路收费优惠政策、举办四季系列主题促消费活动等。其中第29条、32条、33条直接吸收省里政策,其余4条结合南通实际进行了完善,比如第34条提出“加快建设社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构建多层次新兴消费商圈。办好‘五五购物节’‘双12’南通购物节等系列活动,打造‘惠聚南通·美好生活’消费品牌名片”,第35条提出“各地对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防疫、消杀支出给予适当补贴”。

六是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共2条,分别是加快重大项目建设、加强项目资金和要素保障。均为南通特色政策。

七是加强外贸企业帮扶。共5条,包括帮助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优化信保服务、开展RCEP宣传等。其中第40至42条直接吸收省里政策,第38、39条结合了南通实际,第38条提出“组织企业参加‘江苏优品·畅行全球’‘南通名品海外行’线上展会和对接会”,第39条围绕帮助外贸企业解决货运通道不畅的问题,提出了相关政策举措。

八是持续优化涉企服务。共8条,包括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分幢办理工业企业高标准厂房不动产权证书、推进电水气业务联合办理、提供法律服务、建立政策直达平台、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等。其中第44、45、47条直接吸收省里政策,其余5条结合南通实际进行了完善,比如第43条提出“加强电力产供储销体系建设,保障中小企业能源安全稳定供应”,第49条提出“加快建设‘万事好通·惠企通’政策直达平台”“推动市级认定类资金项目‘免申即享’率达100%”。

50条中,共有21条政策直接吸收国家、省里政策,29条结合了南通实际,个性化政策占比近六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