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市级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及建筑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镇江市财政局会同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草拟了《镇江市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及建筑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有意见者于2023年8月10日前将意见书面反馈至邮箱zjczjjc@163.com。
联系人:沈燕,电话:0511-80909935
附件:镇江市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及建筑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镇江市财政局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