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719号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韩国Choong Ang疫苗实验室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生产的猪圆环病毒2型灭活疫苗(CAKY98株)等2种兽药产品在我国注册,核发《进口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产品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批准法国维克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生产的狂犬病灭活疫苗(VP12株)等2种兽药产品在我国再注册,核发《进口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修订后的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发布的该2种兽药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同时废止。
批准法国FC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生产的复方磺胺嘧啶混悬液等3种兽药产品在我国变更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
1.进口兽药注册目录
2.质量标准
3.说明书和标签
农业农村部
2023年10月23日
附件: 附件1-3.of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