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浦口区】关于印发浦口区协同推进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十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10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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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浦口区协同推进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十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浦政办发〔2020〕39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府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浦口区协同推进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十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9日     

 

浦口区协同推进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十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政策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根据人民银行等八部委《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20〕120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全省协同推进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十项行动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5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下,部门联合、上下联动、政企联办,共同推动国家货币信贷政策工具与地方稳企业保就业配套政策有效融合,确保金融支持政策的精准性、直达性,实现“增量、降价、提质、扩面”的总体目标,为支持浦口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落实“四新”行动,提供更坚实的金融支撑。

二、工作措施

为确保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落快,努力营造良好的浦口金融生态和营商环境,各相关单位、部门要全面聚焦,切实推动“浦口十项行动”工作举措落实。

(一)重点名录企业推介服务行动。一是筛选确定重点支持企业群体名单。根据支持受疫情影响严重、吸纳就业能力强以及对产业竞争力、技术创新贡献度高等要求,以打造千亿级地标产业集群为目标,贯彻“全产业链”发展思路,重点摸排梳理先进晶圆制造、高端工艺封装、第三代半导体及5G、智能网联汽车、轨道交通、航空航天等企业资金需求,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筛选形成不同类别重点支持企业名单,体现浦口高质量发展特色。二是建立重点名录企业信息库。健全完善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企业地址、行业、规模类型、雇员人数、纳税人登记状态、所属重点领域等信息的企业库。三是建立融资对接、跟踪服务机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积极主动与人民银行浦口支行对接,定期推送重点企业名单。人民银行浦口支行将重点支持企业推送给相关银行机构,督促引导银行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积极满足名单企业合理融资需求,逐户监测、持续跟踪,并将融资服务成效及时反馈给相关政府部门,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不断提升企业融资的获得感。(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人民银行浦口支行牵头,税务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货币信贷政策支持帮扶行动。一是用好用足货币政策工具。对信用贷、中长期流贷、首贷户和无还本续贷达到一定比例的地方法人银行,在再贷款支持方面提供更加灵活的解决方案。帮助地方法人银行向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管部申请两项货币政策创新工具,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办理的延期还本付息本金部分给予1%的激励;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放的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按本金的40%提供零利率再贷款资金支持。二是开展信用贷、首贷增量扩面行动。指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风险评估机制,注重审核第一还款来源,减少对抵押担保的依赖。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力争实现新发放信用贷款占比显著提高。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开展无贷户走访,提升首贷率。(人民银行浦口支行牵头,街道、园区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财政专项政策惠企行动。一是为促进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对年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其2020年2-4月份入库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税收市、区财力留成部分给予补助。二是组织区内银行、小贷公司、企业等申报2020年度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引导金融企业更好的服务实体经济。三是落实区委区政府应对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的相关措施,区财政积极配合发改、工信、科技等部门出台实施细则。鼓励企业全力组织生产,对规模以下工业企业,2020年上半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一次奖励30万元;鼓励区内企业生产互助,在疫情防控期间区内工业企业间采购产品、购买服务达到300万元的,给予购买方采购总额3%的补贴;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研发投入,在上级各类奖励基础上,再给予10%的资助;支持新冠肺炎病毒感染应急防治技术科研攻关,对获得市生物医药科技计划专项计划立项的企业,给予市级奖励50%的配套奖励;支持复工企业加强人员管理,对复工企业,因安排市外员工返回隔离发生的场地承租及生活安排等费用给予不超过50%的资金补贴;强化防疫物资保供企业生产扶持,支持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对因防控急需扩大产能新发生的设备购置费用,给予50%的补贴;支持企业扩大疫情防控物资生产销售,按照实际销售额的0.5%给予一次性奖励。四是落实《浦口区关于支持重点商贸流通及外贸企业稳定发展的若干措施》,加快浦口区重点商贸流通及外贸企业复工达效,切实降低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促进商务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区财政安排资金305万元。五是在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内的贷款担保费率从1.5%降至1%,降费期限自贷款之日起6个月;对受疫情影响出现正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贷款担保需求,由所在街道、园区出具推荐函,给予符合审核条件的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期限不超过1年;对金融机构同意续贷的企业,积极配合金融机构做好续贷工作;对受疫情影响小微企业板块,开通“绿色通道”,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缩短服务周期,自企业提供完整材料起5个工作日内日完成审批,确保快速满足受疫情影响企业的融资担保需求;适当给予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增加资金贷款额度,满足企业正常融资担保需求。六是加强政银合作,进一步加大对浦口区小微企业的金融扶持力度,提升金融服务覆盖面,区财政出资500万元,配合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设立浦口区“紫金快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专项用于补偿合作银行为浦口区小微企业贷款后发生的贷款本金损失;区财政安排3000万元设立“产业发展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用于合作银行对我区重点企业提供融资贷款所产生的风险损失进行补偿,为企业承担有限代偿责任。七是激励金融机构信贷支持民营企业,鼓励商业银行加大对民营企业贷款投放力度,将银行对小微企业、涉农企业贷款投放量作为财政资金定期存放招标的评价因子。(区财政局牵头)

(四)外贸企业金融帮扶行动。一是开展相关金融优惠政策的宣传,广泛宣传省、市、区的相关金融惠企政策,同时通过实地走访调研、日常企业交流群、街道园区工作群等多渠道多层次的摸排外贸、外资等企业的经营困难和融资需求,推介辖内银行与融资需求企业进行对接,提高金融帮扶外贸、外资企业的精准性。二是开展江苏自贸区南京片区外贸企业金融服务专项行动。充分利用各方优惠政策,推动金融创新,加大对自贸区范围内企业的帮扶力度。(区商务局、人民银行浦口支行牵头)

(五)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提质增效行动。一是结合“百行进万企”升级扩面行动、“惠民便企”等主题活动,重点关注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领域,定期组织“稳企业保就业政银企对接”活动,推动银行机构建立健全有效工作机制,多维度宣传提高社会认知度,借鉴前期经验夯实对接质量,根据企业金融服务需求提供针对性、差异化金融服务,切实增强实体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二是进一步压降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重点推动《浦口区产业发展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浦口区“紫金快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惠企政策落实,清理规范不合理和违规融资收费,充分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作用,帮助企业获得政策红利。(区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浦口支行牵头)

(六)供应链金融服务拓展行动。一是推动更多供应链核心大型企业接入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对核心大型企业清理拖欠账款、应收账款确权和应收账款票据化作出明确要求,推动供应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增量扩面。二是推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与政府采购平台信息的互联互通,扩大“政采贷”业务规模。三是推动供应链信息平台与商业汇票基础设施互联,推进核心企业应收账款票据化,加快商业汇票产品规范创新,提高大型国有企业集团商业汇票的认可度和流通度,提升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效率。(区财政局、人民银行浦口支行牵头)

(七)信用助企融资行动。一是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加快与税务、市场监管、法院、大数据中心、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等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二是完善企业信用体系。加强企业信用信息的整合运用,研究开发企业征信产品和信用评级产品。建立企业诚信经营评价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动全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三是推动银行综合运用“线上+线下”服务方式,实现政策宣介、信息采集和跟踪督办等功能。四是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推进区企业征信平台与全国“信易贷”平台系统对接,全面提供企业信用服务,引导银行逐步形成“批量化、低成本、高效率、全风控”金融服务模式。(区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浦口支行牵头)

(八)直接融资增量扩面行动。一是加大债券市场融资支持力度。引导全区公司信用类债券净融资比上年大幅多增,支持大型企业发债融资,释放信贷资源用于支持小微企业贷款,推动更多首创首单债券创新产品落地浦口。二是支持企业上市或挂牌融资。建立完善上市直通车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并购重组和再融资。三是支持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创新机制,加强与创投机构的投贷联动、投保联动。四是推进区域性股权市场稳妥开展创新试点,为地方中小微企业提供集约化、精准化服务。积极支持将区域性股权市场作为地方中小微企业政策措施扶持的综合运用平台。五是进一步提升区域资本市场活跃度。落实《浦口区利用资本市场促进股权投资实施办法(试行)》,鼓励企业通过直接融资方式降低融资成本;加强与市金融监管局、上交所、深交所的联系,全力支持区内重点企业上市;加强区内优质企业梳理摸排,建立后备企业培育梯队,探索培育企业良性可持续发展的途径。(区发展改革委、区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人民银行浦口支行等职能部门配合)

(九)地方金融服务保障行动。一是进一步发挥江苏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融资效能。继续推广江苏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南京子平台,充分运用其多元化、一站式金融服务特点,使企业了解银行、担保、转贷、租赁等多个融资渠道,帮助企业获得更为优质快捷的融资服务。二是进一步推广民营企业转贷互助基金使用。会同银行等金融机构做好企业的宣传推介工作,扩大政策知晓面和惠及面,着力降低企业因暂时性资金周转困难而引发的资金链断裂风险。(区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

(十)优化金融营商环境行动。一是设立金融案件金融审判团队,专事专业审理金融案件各类纠纷。二是创新推进“破产金融”工作机制,推动破产与金融有机结合,为破产企业和破产重整提供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引进中国银行破产管理人系统,在法院一站式服务平台嵌入金融机构破产案件信息平台(破产案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便利破产服务管理及资金交易,科学监管。三是创新提出“破产金融”新概念,由金融机构打造破产金融服务新产品,为破产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优先解决职工债权、涉稳定以及重整企业融资问题,依法依规协定利率,实现破产现金财产的价值最大化。四是推进完善“三步重生法”,进一步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支持、鼓励、帮助重整企业职工获取报酬、稳步就业。五是加快推进“互联网+不动产”建设,简化抵押登记手续,压缩办理时间。参照北京、重庆等地模式,推动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与全国市场监管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合并,建立统一的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公示系统。推动完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登记、评估、交易等平台建设,为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供支持。(区法院、区市场监管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成立区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人民银行浦口支行、区地方金融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区委宣传部、区法院、区发改委、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及各街场(园区)分管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指定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作为联络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浦口支行,人民银行浦口支行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建立数据报送机制。各相关主管部门要做好重点企业基本情况梳理,及时将相关情况通过浦口区政务办公平台报送给人民银行浦口支行;人民银行浦口支行要督促金融机构做好走访企业反馈、线下活动情况反馈、企业金融服务对接反馈等工作;人民银行浦口支行要及时对工作进展、成效及存在问题开展总结,并做好情况通报。

(三)开展宣传报道和效果评价督促。各单位要加强稳企业保就业各项政策、落实等的宣传报道,提升政银企之间政策、服务、需求等信息共享。区领导小组将结合年度高质量发展指标考核等工作,对各部门以及金融机构落实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政策情况进行效果评估,对落实不到位的金融机构开展督促,确保为稳企业保就业提供坚实金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