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关于征求校企合作登记工作指南意见的通知

淮安市科技局关于征求校企合作登记工作指南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经发局,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淮安市校企合作登记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已经成稿,现面向全社会征求广大企事业单位和县区科技主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欢迎广大企事业单位积极反馈修改意见和建议,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9月14日(周三)下午下班前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市科技局区域创新处。

联系人:伏加轩,电话:0517-83666641,电子邮箱:haskjjqyc@163.com

 

淮安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9月7日  

 

淮安市校企合作登记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

一、登记对象和登记原则

登记对象:在淮安市境内注册登记的、与市内外、国内外高校院所签订校企科技合作协议(在合作期内)的企业,均可成为登记对象。

登记原则: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开展登记。

二、负责登记的部门

企业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为校企合作登记主管及服务部门(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1)。

三、登记程序和资料要求

登记所需提交的信息:(1)按附件2格式填报校企合作信息表(word版本);(2)校企科技合作协议原件的PDF格式扫描件(合作协议涉及商业或技术机密的在发送登记邮件时注明涉密,可免于提供合作协议扫描件)。

登记程序:企业仅需将以上两份电子版材料发送到企业所在地科技部门指定的电子邮箱(见附件1)即可。

四、登记时间

全年常态化接受登记。

五、对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

1.请各县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接到本通知后,采用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广泛进行宣传发动,扩大知晓面。

2.各县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安排固定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并于每个月的第一周最后一个工作日之前,将上一个月接收到的校企合作信息电子版报送市科技局区域处进行全市面上汇总。

市科技局联系人:伏加轩,联系电话:0517-83666641。

 

附件:

1.各县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联系人及电子邮箱

2.校企合作信息表

附件: 附件1-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