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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批省级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区)名单公示

第十二批省级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区)名单公示

根据《江苏省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区)管理办法》和《关于组织申报第十二批省级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区)的通知》,经出口农产品基地(区)建设单位申报、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与隶属海关初审、省里组织专家评审及现场考核,南京常力蜂业有限公司等23家单位建设的出口农产品基地(区)符合管理办法要求,拟认定为第十二批省级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区),现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及时向省农业农村厅对外交流合作处(港澳台处)反映(联系电话:025-86263234,传真:025-86263223)。

 

附件:第十二批省级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区)公示名单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南京海关      

2021年12月24日

附件: 第十二批省级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区)公示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