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1-12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根据《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我市实行秋冬季节大气环境质量保障管控制度,要明确管控时间、管控范围、管控单位名单及措施,排污单位应当执行管控措施。现我局拟定1412家企业为2021-2022年秋冬季管控企业,并将名单与管控措施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2年1月12日-2022年1月19日,如有异议,向属地生态环境局反馈(联系方式附后)。
附件:南京市秋冬季管控企业清单及管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