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30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泰州市财政局
政策主题:融资促进
各有关金融机构: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小微贷”工作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苏财金〔2024〕160号)要求,结合担保机构申请及工作实际需求,经研究,确定了泰州市区(不含靖江市、泰兴市、兴化市)范围内“小微贷”业务的合作担保机构,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1.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2.泰州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3.泰州兴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4.泰州市鑫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5.泰州市海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6.泰州市国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请各银行和担保机构,按照“小微贷”工作部署,及时签署银担合作协议,并报市财政局备案。各金融机构要切实做好“小微贷”业务的宣传推广、贷款投放、日常管理等各项工作,重点发展“首贷”,帮助和支持更多小微企业融资纾困、健康发展。
泰州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