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小微贷”业务合作担保机构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30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泰州市财政局

政策主题:融资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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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关于公布“小微贷”业务合作担保机构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金融机构: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小微贷”工作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苏财金〔2024〕160号)要求,结合担保机构申请及工作实际需求,经研究,确定了泰州市区(不含靖江市、泰兴市、兴化市)范围内“小微贷”业务的合作担保机构,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1.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2.泰州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3.泰州兴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4.泰州市鑫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5.泰州市海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6.泰州市国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请各银行和担保机构,按照“小微贷”工作部署,及时签署银担合作协议,并报市财政局备案。各金融机构要切实做好“小微贷”业务的宣传推广、贷款投放、日常管理等各项工作,重点发展“首贷”,帮助和支持更多小微企业融资纾困、健康发展。

 

泰州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