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11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泰州市农业农村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泰农牧〔2023〕30号
各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动畜牧业高质高效发展,保障畜产品供给安全、动物防疫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畜牧业提质增效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推进农业现代化走在前的定位,以推动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建设畜牧强市为目标,稳定畜禽产能,优化产业结构,延伸壮大产业链条,加快构建生产高质高效、生态环境友好、管理数字智能、产品供给安全的畜牧业发展新格局,为促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支撑。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保供给、保生态、保安全”总体要求,推动畜牧业扩产量、提质量、增效益,促进发展质态不断优化,生猪等畜禽生产供应稳定、疫病防控扎实有效、绿色发展水平不断提升。到2023年年底,全市出栏生猪138万头,能繁母猪保有量7万头以上、存栏生猪96万头,规模养殖场保有量1125家(其中规模猪场保有量400家以上);创建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台账规范化示范场164个,畜禽生态健康养殖比重达100%,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8%以上,参加减抗行动的规模养殖场数量占规模场总数的比例达到30%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持续稳定生猪等畜禽生产基本盘。进一步加强生猪产能调控,完善调控政策,建立健全生猪稳产保供长效机制,强化金融信贷支持,加强生产监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发挥生猪产能调控基地作用,确保年末全市能繁母猪存栏量稳定在7万头左右,实际存栏2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数量稳定在400家以上。推进家禽、牛羊生产能力提升,因地制宜发展肉鸡、肉鸭、肉羊等富民产业。着眼增量提质,鼓励优质企业通过收购、并购等措施,积极盘活闲置养殖资源,增加和扩大产能。鼓励停养、退养养殖场户,通过合作或入股方式,盘活闲置养殖圈舍和养殖设施设备,进一步扩大畜禽产能。支持规模养殖企业发展立体养殖,节约养殖用地,提高土地产出率。
(二)严格落实动物疫病常态化防控措施。坚持常年免疫、程序免疫和集中补免相结合,督促养殖场户落实强制免疫主体责任,确保应免尽免。按照全年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方案要求,切实加强动物疫病免疫抗体监测、病原学监测和临床健康监测,及时发现免疫空白点、疫情隐患点、疫病风险点,强化“三灭四消”、生物安全防护管理,以针对性防控措施落实应对不确定性风险隐患。规范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严格落实调入动物落地报告和隔离观察措施,强化违法违规调运畜禽行为查处和畜禽屠宰监管、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坚持关口前移、源头阻断,组织实施好《泰州市畜间布鲁氏菌病防控五年行动方案(2022-2026年)》《泰州市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规划(2023-2030年)》,加大对私自开展布病免疫、外省调入牛羊无布病抗体检测报告等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稳步推进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户实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建设,及牛羊布鲁氏菌病、猪伪狂犬病等畜禽主要动物疫病净化工作。健全重大动物疫病应急管理体系,完善应急预案,更新应急物资,开展应急演练,强化风险研判,严格执行举报核查、督导巡查、疫情报告机制,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能够迅速行动、规范处置、消除隐患。
(三)巩固提升畜牧业绿色发展水平。深入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巩固提升行动,常态化巡查养殖场户粪污处理情况,督促养殖场户配套完善粪污处理利用设施设备并保持正常运行,指导规模养殖场户制定粪污处理计划、规范处理畜禽粪污、准确记录粪污处理情况,推进规模场户处理利用档案规范化。持续开展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普及行动,积极创建部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和省级畜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打造一批集约高效、装备精良、生态健康、产品优质、管理先进、生产安全,具有标杆引领作用的示范场。持续推进玉米豆粕减量替代行动,推广应用低蛋白日粮、精准配方等减量替代技术,促进畜禽养殖节本增效。稳步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切实提高畜禽养殖环节兽用抗菌药安全、规范、科学使用的能力和水平,确保肉蛋奶等畜禽产品的兽药残留监督抽检合格率稳定保持在98%以上,动物源细菌耐药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到今年底,全市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稳定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8%以上,畜禽生态健康养殖比重达100%。
(四)推进屠宰行业转型升级。严格按照《泰州市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要求,科学合理规划设置畜禽屠宰企业,鼓励屠宰企业兼并重组,推进畜禽屠宰产业转型升级。加强对畜禽屠宰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屠宰病死畜禽、私屠滥宰、注药注水等违法行为。深入开展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创建,全面推进入场查验、宰后检验、产品出场全程信息化管理,积极推动无纸化出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促进屠宰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信息关联,实现产地到屠宰质量信息赋码追溯管理。今年全市建设省级畜禽屠宰标准化企业1-2家,力争新增全国标准化企业1家。
(五)加快推动畜牧业全产业链发展。认真落实《泰州市农业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要求,以延链、补链、壮链、优链为重点,突出“稳产保供、数字赋能、加工增值、集群集聚”,加快构建现代畜牧业养殖体系和加工流通体系,形成创新能力强、产业链条全、融合程度深、联农带农紧的畜牧业全产业链。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公司+家庭牧场”“公司+产业基地+农户”产业化经营模式,通过统一生产、统一服务、统一营销、技术共享、品牌共创等方式,与中小养殖场户形成稳定利益共同体。引导畜禽屠宰加工企业与养殖场户建立联结紧密、互利互惠的运营机制,发展“订单”畜牧业。鼓励肉食品加工、生猪屠宰、养殖龙头企业布局全产业链发展,着力培育打造一批涵盖种业、养殖、屠宰、加工、品牌营销的全产业链企业。
(六)稳步推进数字牧场和智慧园区建设。按照规模养殖场数字化建设指南和畜牧产业园智慧化建设指南的要求,引导规模养殖场应用物联网技术和智能化装备,推进畜禽养殖设施设备、圈舍通风控温、环境感知、精准饲喂、粪污处理利用等设备智能化改造,实现畜禽养殖的数字化、智能化。充分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构建养殖、运输到屠宰等全链条大数据库,为产业发展提供精准服务。加快“智慧畜牧”系统应用,提升畜牧兽医工作数字化、信息化管理手段和能力。到年底,全市力争建设5个数字牧场和1个智慧畜牧园区。
(七)加强饲料兽药、生鲜乳和“瘦肉精”监管。强化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推行饲料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现场监督检查,加强饲料产品质量安全抽查和风险预警监测,提升饲料质量安全水平。严格落实兽用处方药制度、休药期制度等兽药安全使用规定,强化规范用药宣传教育,深入开展违规销售原料药、兽药标签和说明书夸大疗效、兽药使用记录不规范等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使用原料药、化学中间体、人用药品、“自家苗”、假兽药等违法行为。持续开展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养殖、运输、屠宰”环节“瘦肉精”监测,始终保持对“瘦肉精”违法行为高压严打态势。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畜牧业提质增效行动是加快建设农业强市、保障“菜篮子”稳定供应一项重要任务。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分解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强化政策扶持。积极上争省级以上支农项目,加大本级财政投入,统筹用好各类财政资金,加强对生态健康养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创建、畜禽产品冷链运输配送体系建设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升级改造的支持。积极协调金融机构,综合运用“期货+保险”、政策性担保等激励政策,加大对畜牧业发展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自主开展畜禽养殖收益险、畜产品价格险。鼓励社会资本设立畜牧业产业投资基金和畜牧业科技创业投资基金。
(三)强化科技支撑。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加快农业科技成果引进转化,破解制约畜牧业发展的瓶颈难题。要强化教育培训,提升基层畜牧业技术推广人员服务能力。加快培育扶持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构建政府主导的公益性兽医服务和市场主导的经营性兽医服务相结合的新格局。
(四)强化宣传引导。综合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加强新修订的《畜牧法》等法律法规、畜牧业发展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模式和好典型等的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展现工作成效,提升社会各界对畜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营造促进畜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泰农牧〔2023〕30号
泰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30日
附件: 泰农牧〔2023〕30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