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4-13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盐城市科学技术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创业创新
各县(市、区)科技局,市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科技局:
为扎实推进我市众创空间备案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市众创空间健康可持续发展,不断完善创新创业生态,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盐城市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条件
1、发展方向明确、模式清晰,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
2、运营管理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有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包括创业团队和企业的入驻评估、毕业与退出机制等。与建设主体之间具有良性互动机制,服务于建设主体转型升级和新业务开发、科技成果转化。
4、拥有不低于300平方米的办公场地或提供不少于25个创业工位。同时须具备公共服务场地和设施,提供的办公场地或工位和公共服务场地面积不低于众创空间总面积的75%。属租赁场地的,应保证3年以上有效租期。
5、年协议入驻创业团队和企业不低于8家。
6、入驻创业团队每年注册成为新企业数不低于3家,或每年有不低于1家获得融资。
7、每年有不少于2个典型孵化案例。
8、具备职业孵化服务队伍,至少3名具备专业服务能力的专职人员,聘请至少3名专兼职导师,形成规范化服务流程。
9、应具备为入驻创业团队和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功能,设立或签约合作设立面向创业团队和企业的创业种子资金或投资基金,额度不低于200万元,实际投资项目1个以上。
10、能够向创业者提供技术创新、信息咨询、科技中介、金融对接、成果转化等服务。每年开展的创业沙龙、路演、创业大赛、创业教育培训等活动不少于5场次。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需按要求填写《盐城市众创空间备案申报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与申报书所填写内容对应,按顺序进行装订,正反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至所在地科技局。
2、各申报单位要切实强化法人主体责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按要求提交申报单位信用承诺书,严禁虚报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对于违反要求弄虚作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各县(市、区)科技局对有关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并出具主管部门信用承诺书,连同推荐表、审核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ckjjgxc@163.com)。
4、2022年度盐城市众创空间分为两批次申报,第一批次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第二批次截止时间为11月12日。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阳
联系方式:86663076
电子邮箱:yckjjgxc@163.com
附件:
1、盐城市众创空间备案申报书
2、市级众创空间备案申报材料清单及装订顺序
3、市级众创空间申报材料审核表
4、主管部门信用承诺书
5、2022年度申报市级众创空间推荐表
盐城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4月13日
附件: 附件1-5.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