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2024年劳务派遣单位稳岗返还申报

2024年劳务派遣单位稳岗返还申报提醒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24〕333号)要求,南通市市区(含通州区)已启动2024年劳务派遣单位稳岗返还申报工作。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相关材料,逾期视为放弃享受,具体要求见附件。

材料提交:

1.市本级: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主楼1316室,0513-59000179;

2.通州区:通州区碧华路197号政务服务中心1032室,0513-86514372。

 

附件:

1.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4〕333号)

2.劳务派遣单位稳岗返还申报材料模板

附件: 1.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4〕333号).pdf 2.劳务派遣单位稳岗返还申报材料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