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10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各市、区文旅产业主管部门,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江苏省文化旅游发展和文物保护利用专项资金(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文旅发〔2023〕108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4年度江苏省文化旅游发展和文物保护利用专项资金(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类)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指导
各地要广泛宣传发动,拓宽项目来源,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要按照《2024年度江苏省文化旅游发展和文物保护利用专项资金(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类)项目申报指南》明确的支持范围以及对申报条件的具体要求,主动对接并指导相关企业(单位)进行申报。申报通知可在省厅网站(http://wlt.jiangsu.gov.cn/)和我局官网(http://wglj.suzhou.gov.cn)查询及下载。
二、严格申报程序
各市、区文旅产业主管部门要准确把握申报指南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初审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
本次申报实行限额制,我市限报19个项目,请各地、各单位择优推荐申报项目,我局将依据“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推荐。
三、其他要求
各市、区文旅产业主管部门应于12月1日下班前,将通过初审的申报材料报送至我局产业发展处。市直企业(单位)直接报送至我局产业发展处。报送材料包括:
1.项目申报材料简装成册,项目申报表及相关附件的纸质材料2份、完整的PDF电子版1份;
2.项目申报汇总表、汇总简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
3.申报材料要求内容完整、数据准确,材料(复印)清晰,纸质版和电子版信息一致。
联系人:张海萍
联系电话:0512-69823049
电子邮箱:11097417@qq.com
材料报送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公园路38号。
附件:2024年度江苏省文化旅游发展和文物保护利用专项资金(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类)项目申报指南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