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05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苏科政〔2024〕17号
各县级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58号)和《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苏府办〔2022〕230号)要求,现将市科技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公告如下(详见附件:苏州市科技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请遵照执行。
附件:苏州市科技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8月5日